★ 藿香正气水

藿香正气水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本品含生半夏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藿香正气水
  汉语拼音:Huoxiang  Zhengqishui
 【成    份】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性    状】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本品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
 1.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潮红、心悸等。
 2.本品含乙醇(酒精),有服用本品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的病例;乙醇(酒精)与头孢菌素类( 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可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主要表现为颜面潮红、头痛、恶心、呕吐、心悸、血压下降、胸闷、胸痛、气短、呼吸困难、休克等) ;有过量服用本品出现抽搐的病例。
 【禁    忌】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酒精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 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此外,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含乙醇(酒精) 40%~ 50%,与头孢类药物或易产生双硫仑反应的药物合用可使血中乙酰醛浓度上升,出现双硫仑反应,故服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每盒装10支。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104
 【说明书修订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         称: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大道2688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大道2688号   
 邮政编码:413000   
 电话号码:0737-6351006 
 传真号码:0737-6351007
 网        址:www.hansen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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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水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本品含生半夏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藿香正气水
  汉语拼音:Huoxiang  Zhengqishui
 【成    份】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性    状】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本品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
 1.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潮红、心悸等。
 2.本品含乙醇(酒精),有服用本品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的病例;乙醇(酒精)与头孢菌素类( 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可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主要表现为颜面潮红、头痛、恶心、呕吐、心悸、血压下降、胸闷、胸痛、气短、呼吸困难、休克等) ;有过量服用本品出现抽搐的病例。
 【禁    忌】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酒精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 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此外,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含乙醇(酒精) 40%~ 50%,与头孢类药物或易产生双硫仑反应的药物合用可使血中乙酰醛浓度上升,出现双硫仑反应,故服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每盒装10支。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3020104
 【说明书修订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         称: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大道2688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大道2688号   
 邮政编码:413000   
 电话号码:0737-6351006 
 传真号码:0737-6351007
 网        址:www.hansenzy.com